新生婴儿户口登记(市内户口)
 发布日期:2009-3-18 16:27:42 发布者:[潍坊街道]  来源:[本站]  浏览:[]   字体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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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新生婴儿户口登记
 
1
本人书面申请;
 
2
结婚证书及复印件;
 
3
迁(移)出地《居民户口簿》及复印件和迁(移)入地《居民户口簿》;
 
4
迁移人《居民身份证》;
 
5
《 (房屋产权人、承租人、农业户户主)同意入户意见书》,迁入老年人(六十周岁以上 )自有或承租的住房时,应当由迁入地派出所民警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,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接受的书面材料上签名;
 
6
如迁移人因故无法办理迁移手续的,须提供《市内户口迁移委托书》;
 
二、非婚生婴儿
 
1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
 
2
父或母的《居民户口薄》;
 
3
父或母的《居民身份证》;
 
4
随母申报常住户口的,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;随父申报常住人口的,提供亲子鉴定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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